宁海两个一夜未归的孩子,找到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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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,一则寻人启事牵动了无数人的心,小编朋友圈都被刷爆了!值得庆幸的是,孩子们已经找到回家了。
小编联系到西店镇工作人员,对方表示,孩子已经找到,昨夜在老乡家过夜。早上爸爸联系西店当地群主发布寻人信息,老乡看见后联系其表示孩子在他家过夜。
事件回顾
今早(7月18日),甬派公益寻人栏目“我们在找你”接到求助:宁海西店镇王家村两名女童一夜未归,不知去向。
这是一对姐妹花,姐姐王金玲,10岁,妹妹王金瑶,7岁。老家陕西,跟着爷爷奶奶在宁海生活。
孩子的爸爸告诉甬派记者,与妻子离异后,两个孩子交给父母代为照顾,他到了武汉工作。
7月17日中午,吃过中饭,两个孩子出了门,平常傍晚会自行回来,这一次却不知去向。当晚家人已经跟警方报警。
“走时,孩子把电话手表落在了家里。孩子在宁海生活了好多年,四周环境也很熟悉。”孩子爸爸说,他今天要从武汉赶回宁波。
孩子的爷爷说,当天,两个孙女看到奶奶卖废品赚了钱,就一块结伴出门捡可乐瓶去了。
孩子是中午12点左右出门,到了下午4点还没有回来,家里人急了,后来发动了亲戚朋友满世界找人。昨晚,爷爷在派出所看了2个多小时监控没有线索,今天上午,又来到了派出所看监控。
2010年,由公安部牵头,最高法院、最高检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出台了一个《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》,其中关于立案的规定:“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,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,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。经审查,属于自己管辖的,依法立案侦查;不属于自己管辖的,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。”
因此,万一有儿童、少女失踪或走失后,监护人或家长应立即报警,不需要等24小时。在报案的时候,还应向公安机关提供比较全面的信息,比如孩子失踪前的穿着、体貌特征、失踪地点等,另外还要向警方提供孩子的生活照,以便向社会公布,发动群众的力量。
另外,小编想说的是,放暑假了,孩子们最开心的时间到了,有的家长会带着小孩去玩耍,有的家长因为忙,会将小孩交给老人照看,但因疏忽大意,照看不细心,造成小孩走失的情况层出不穷。家长们,长点心吧!
□ 供稿:西店镇
□ 编辑:林大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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